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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职业规范及从业要求

[ 发布日期:2021-11-03 01:45:14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越来越多微小型企业选择寻找代理记账来完成企业的记账、报税、会计核算等财税工作。面对如此巨大的市场需求,许多代理记账机构不断涌现出来,但并不是每一个记账代理机构都可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不是每一个从业人员都达到相应的职业素质水平。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洛阳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职业规范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洛阳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职业规范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保守客户商业秘密。
  

  1、核算质量

  
  (1)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恪守与委托单位签定的“代理记账业务协议书”中的各项约定,在委托单位提供了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约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代理记账业务。
  
  (2)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应当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进行办理会计核算。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对委托代理的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独立执业

  
  (1)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在代理权限内,独立行使代理权,不受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合法的干预。
  
  (2)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具备正直、诚实的品质,公正地开展代理业务,不得偏袒或迁就委托单位。
  
  (3)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对委托单位示意其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委托单位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并依法加以制止或想主管财政部门报告。
  

  3、资料管理

  
  (1)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并办理交接手续。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平整、会计账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并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2)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对其代理记账授权,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外提供和披露,不得用于与代理记账业务无关的目的,不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4、水平

  
  (1)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熟悉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
  
  (2)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合理运用财务会计知识、技能和经验,保持职业谨慎,不应擅自处理超出代理职责范围的事项。
  
  (3)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认真解答委托单位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和具体业务处理方面的问题。对于超出自身知识、技能或经验的问题,应向经验丰富的有关人员或具有相关职业知识的人员咨询。
  
  (4)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财政部门有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的规定,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能水平,熟悉并掌握现行财务会计及相关法律法规。
  

  5、业务承揽

  
  (1)承办代理记账业务必须由代理记账机构统一受理,按本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用,并与委托单位签订“代理记账业务协议书”。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或擅自收费。
  
  (2)承接代理记账业务时,经办人员必须向委托单位说明代理的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及收费标准等,不得以不正当的方式或手段招揽业务。
  

  6、执业纪律

  
  (1)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也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机构中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其代理记账人员不得参与对同一委托单位提供经济鉴证服务。
  
  (2)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不得在委托单位或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收费以外的任何利益。
  

  在洛阳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职业规范是每个相关从业人员必须恪守的行为准则,是红线也是底线,除此之外代理记账人员还需要遵守相关的行业基本要求。


代理记账

  

  二、洛阳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1、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必须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开展代理记账业务,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2、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着力塑造“守法、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形象,确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职业理念,廉洁自律、恪尽守职、勤勉尽责;
  
  3、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应当局有一定的知识和时间经验,并取得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资质;
  
  4、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对开展代理记账业务中知悉的委托单位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当大家都满足洛阳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职业规范与基本要求的情况下,委托人与代理机构双方还应该同时履行一些相关义务,并进行一定的配合工作,才能让双方的合作更加的顺利,达到共赢的目的,那么双方应履行什么样的义务呢?
  

  三、委托人与代理机构双方的义务

  

  1、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2、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应履行的义务

  
  (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3)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在相关从业人员可以自己履行洛阳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职业规范的前提下,做好自身业务,那么一定会实现我们所期待的双方共赢的情况。同时我们洛阳华尔智库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就是一家经验丰富,服务到位的代理记账公司,多年来所做出的相关服务工作,得到客户的一致好评,大家如果有需要可以随时电话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