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虽然税率低、金额小,但是纳税时候还是要注意很多细节的,因为按照相关规定,是必须按时缴纳印花税的,所以对于些常见问题,大家定要注意,可不能不小心掉入“陷阱”中了,今天,华尔信财税的小编就给大家罗列讲解些印花税中的常见问题。
1、个人买卖二手房,印花税怎么算?
按照《财政部 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二条的规定,为适当减轻个人住房交易的税收负担,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
2、以货换货合同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按“购销金额”征税。根据《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税发〔1991〕155号)三条的规定:
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家价或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金额。
3、网上销售货物,电子订单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要缴纳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规定:
为适应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完善税制,现将印花税有关政策明确如下: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4、同凭证多个税率印花税如何计算?
分情况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255号)十七条的规定:
同凭证因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率,分别载有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5、同凭证多人签订持有印花税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印花税暂行条例》(1988年8月6日务院令11号)八条的规定:
同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份各自额贴花。
6、应税凭证记载金额变动应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255号)八条的规定: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法规贴花。
7、印花税金额不确定的合同,如何贴花?
根据《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税地字25号 相关规定:
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8、自然人股权转让印花税如何计算?
自然人股权转让应按“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的税率贴花。转让双方均为印花税纳税义务人,应纳印花税额=转让合同金额×0.05%。
注意: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无正当理由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税务机关按规定进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