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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办理

[ 时间:2024-09-06 09:57:25 ]
  集团公司注册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注: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下就可以了。章程的后由所有股东签名,并署名日期。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法律、行政法规和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0、《承诺书》。
  
  11、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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